教务处是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全校本科教学进行组织管理和实施。
教务处围绕我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建设目标,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具体负责学校教学计划制订与实施、教学运行与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教学建设与管理、教学督导与评估等工作。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校学术学位委员会秘书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教材选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目前,部门设有综合科、教务科、考务科、教研科、评估办公室、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共6个科室。设处长1人,副处长3人,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1人,部门人员共计21人。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工作,包括排课、调停课、学生选课、免听管理,以及课室借用管理等工作;负责辅修、双学位的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全日制本科生学籍注册、学籍异动;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辅修、双学位证书的制作、发放等工作。
3.负责成绩管理、学分确认、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校内外考试统筹管理,全校性公共课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4.负责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管理;质量工程与教改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建设管理。
5.负责组织优秀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的遴选申报工作。
6.负责推进各类本科课程建设、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与建设、慕课(MOOC)及混合式教学的建设;负责学校课程思政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学校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
7.负责全校实践教学的管理和校外实习(实训)实践基地建设工作;负责产教融合、产业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等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大学生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劳动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8.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编发工作;负责新增学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评教、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等本科教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价工作。
9.负责教学督导、教学检查、教学事故处理等相关工作。
10.负责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校学术学位委员会日常办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