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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珠院发[2015]9号)
时间:2015-04-17 文:来源: 阅读量:

学科竞赛作为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有效载体之一,在营造和丰富校园科技文化氛围,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实践动手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推动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开展,学校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  生发展基金下设立学科竞赛专项基金,对学科竞赛给予支持。

为加强对学科竞赛基金的管理,提高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科竞赛类别

(一)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项目(A)。主要指各专业学院依据自身需要申报,并获教务处认定通过的在国际、国家、省市具有很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学科竞赛项目。

(二)竞争项目(B类)。主要指未纳入A类学科竞赛项目范围内,但具有学科代表性和广泛影响的国家级及以上高水平竞赛。

(三)由专业学院主办、面向本院或全校学生举办的校内学科竞赛以及组织参加校外的一般性学科竞赛(C类)。

二、项目申报

(一)A类项目由专业学院自主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每个学院认定数量不超过3个。目前已经认定通过的项目共有27项(具体参见附件1)。A类竞赛项目实行年度动态调整,各专业学院如需变更可于每学年末(6月份)向教务处提交变更申请(附件2)。

(二)B类项目属于竞争性项目,面向全校所有单位(含校院学生社团和跨院系科技组织),实行开放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限额竞争性评选。每学年计划支持510项。

(三)C类项目由各单位自主选择、自行组织,数量不限,无需申报。但组织实施后,应向教务处备案(附件3)。

三、组织与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各类学科竞赛的申报、评审、监督和总结讲评等管理工作。具体负责AB类项目的组织、审核和经费管理,以及获奖项目的表彰、奖励和学科竞赛的总结和交流工作等。

(二)各教学单位是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具体承办单位,应落实各类竞赛项目负责人,聘请培训和指导教师,确定参赛学生名单(包括报名、选拔、培训、参赛等),提供赛前训练和参赛所需的必要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等,确保组织得当,参赛效果明显。学科竞赛项目计划与实施方案在竞赛进行前须报备教务处。

(三)学校鼓励跨院系组队参赛,同等条件下,跨院系组织的竞赛将优先获批。多学院、多学科专业学生共同组队参赛时,由项目承办单位为责任单位。赴外参赛时,以珠海学院名义报名参加。

(四)对于AB类项目,要求先进行校内选拔赛,并在校园网发布通知和公布结果。为了保证其公平公正,校内选拔赛的环节由教务处与项目承办单位共同组织,并由教务处监督整个选拔过程。

四、经费管理

学科竞赛资助资金来源于校学生发展基金中的学生学科竞赛基金。学生学科竞赛基金分别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资助A类项目。资助额度按照工科类2万元/项、文理经管艺类1万元/项标准给予。竞赛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本学期学科竞赛经费资助申请表(附件4),经教务处审批后拨付。

(二)支持B类项目。资助额度为:理工类每项资助1万元,其他每项资助0.8万元。各单位可于参赛前2个月内向教务处提交学科竞赛经费资助申请(填写附件4,提交项目申报书),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竞争性限额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竞赛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通过教务处审核报销。此类资金占比不超过学科竞赛基金的25%

(三)根据获奖级别和影响力给予获奖参赛队伍的奖励金,以及用于奖励学科竞赛优秀组织单位。此类资金占比不超过学科竞赛基金的20%

(四)举办年度学科竞赛成果展以及表彰奖励组织学科竞赛活动先进单位。

上述经费使用,按学校相关经费管理制度执行,按项目类别报账。

五、奖励办法

(一)学分认定。由参赛学生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课外拓展学分细则给予获奖学生相应的学分奖励。

(二)学校对参赛获奖的学生团队(包括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2015年具体奖励参考标准如下,今后每年将根据基金数额变动适当做出修改。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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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奖奖项的级别应达到申报的竞赛级别,如未达到,则不予奖励。如一个项目学年内多次获奖,以最高奖项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 

(四)获奖奖金发放。在取得获奖证书后的一周内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参赛总结(附件5),教务处件进行审核后,将获奖奖金划拨至各参赛学生团队。

六、总结与评优

(一)学校按学年对学科竞赛活动进行总结。竞赛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将该项竞赛相关总结材料报备到教务处教研科,由教务处在校园网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二)每年620日前各教学单位报本学年度学科竞赛情况总结,并附相关参赛佐证材料,包括图片、证书和参赛实物作品或报告书等。

(三)为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创意、创新、创造、创业,充分调动各专业开展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积极性,学校在每个学年度进行学生学科竞赛工作总结评优活动,对于组织工作出色、获得奖项多的专业学院给予一定的奖励。

1、每年6月底组织开展学年学科竞赛总结表彰会及学科竞赛成果展活动,对一学年学科竞赛情况进行总结。每年6月份及以后正在参赛或已经申报但没有参赛的项目,纳入下学年管理。

2、依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科竞赛工作评优表》(附件6)对教学单位进行评选,设定优秀奖1个、优良奖2个,优秀组织奖3个,分别给予2万、1万和0.5万奖金,以资表扬和鼓励。

七、其它

(一)校内各学院举办的多学院学生联合参加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如需加盖学校公章,须报教务处审批。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目前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xls


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A类项目变更表.doc


附件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C类项目备案表.doc


附件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经费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5: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资助项目总结表.doc


附件6: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科竞赛工作评优表.doc


附件7: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各类学科竞赛项目(A类,B类)经费使用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