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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补充说明
时间:2018-11-27 文:来源: 阅读量:

我校从2016级起实行完全学分制,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珠院发【2017】44号)规定,学生可在三到七年弹性学制期完成学业,为规范毕业审核工作程序,保证学生权益,现就学分制学生毕业审核程序补充说明如下:

1、学校每年分别于3月、6月和9月共进行3次毕业审核;

2、按四年基本学制毕业的学生,无须申请,学校统一在6月审核;

3、非四年毕业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进行毕业审核:

(1)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毕业审核书面申请:

A、申请3月份毕业的,请于秋季学期第5、6周提出申请;

B、申请6月或9月毕业的,请于春季学期第5、6周提出申请;

(2)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环节;(待开题后审核该条件)

附件:毕业审核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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