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含中美国际学院、布莱恩特项目):
为进一步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进度安排
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日起启动,计划于2026年5月底结束。主要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题目申报及审核:2025年11月9日(第八周)前完成
学生选题:2025年11月23日(第十周)前完成
开题:2026年1月4日(第十六周)前完成
中期检查:2026年3月中旬完成
质量检查:2026年4月底前完成
答辩:2026年5月底前完成
相关工作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1。
二、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一)组织管理工作
专业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师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工作计划、论文成绩构成与评分标准、过程管理与监督、论文质量检查等,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尤其要明确指导教师管理职责,学院应结合上一轮省级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结果,统筹分配指导教师的指导名额,确保本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高质高效完成。请各学院将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于11月5日前报教务办备案。
(二)题目申报及审核工作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实施全过程管理。在题目申报及选题阶段,各学院应组建专家组开展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审核工作。选题应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能够密切结合本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独立的工作能力,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对于审题发现的问题,各学院应组织教师、学生及时进行修改。请各学院于11月23日前完成选题审核与修改工作(含管理系统操作),并将相关工作报告(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办备案。
(三)开题、中期检查工作
确定选题后,学院组织开题答辩,对开题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将开题审查、答辩工作记录等资料留存备查。指导教师需制定详细的指导安排表(含时间、地点)并报学院备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定期集中指导,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填写《指导日志》不少于10次。学院要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指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
指导过程中,由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开展中期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对学生现阶段工作进度、论文质量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和梳理,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检查记录需详细、具体。《中期检查记录表》需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质量检查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至少2-3周,学院需组建专家组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专项检查,检查工作方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需报教务办备案,检查的毕业设计(论文)名单由教务办按适当比例抽取并提供给学院。检查结果中,单项评价指标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必须依据检查意见进行修改,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答辩。总体评价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必须依据检查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答辩。经修改仍达不到要求者,取消答辩资格。质量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质量检查执行标准:严格对标《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附件3)的相关要求。
2.检查检范围: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含辅修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
3.检查比例: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比例由教务部根据各学院往届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情况和指导老师指导本届学生人数情况制定。在广东省教育厅抽检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和学校检查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中出现评议不合格的学院,以及指导老师指导本届学生人数超额的学院,将提高抽检比例。
(五)答辩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至少2周,学院需制定详细具体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办备案。学院按照答辩工作方案严格实施答辩程序。答辩小组对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把关,需指出毕业设计(论文)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并给予修改建议,以帮助学生最终存档资料符合规范要求。答辩不通过者,经个人申请,结合指导教师意见,答辩小组审核,可另行安排二次答辩。
三、开展相似性检测工作,杜绝论文作假行为
指导教师须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学生论文作假行为。学校为学生提供3次查重检测机会,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文字重合率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不含30%)。各学院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珠院发〔2019〕08号)相关文件规定,严厉查处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对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开展学校抽检工作,严把论文质量关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高〔2023〕1号)文件精神,严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严格实行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检范围: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含辅修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
(二)抽检比例:各专业学院随机抽取2%-5%。对上一届论文抽检结果靠后的学院,将提高抽检比例。
(三)工作流程与安排:
1.教务办于学院组织安排答辩前2周公布抽检名单;
2.学院组织相关学生提交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3.教务办组织校外学科专家开展抽检工作,按照省厅通知中关于论文抽检评价要素进行评议,并公布抽检结果;
4.学院根据抽检结果安排后续答辩工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经修改仍达不到要求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学生延期答辩。
五、其他
教务办将对各学院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资料、归档材料等检查情况将列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指标范围。
附件:1.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程安排表
2.选题审核工作报告(模板)
3.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珠海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联系人:李林校,联系电话:362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