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珠院发〔2016〕26号]、《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境)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申请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办法》[珠院发〔2017〕13号]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管理办法》[北理珠发〔2022〕58号]文件规定,我校2023年3月学士学位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经各专业学院学术学位分委员会初审、教务处复审、校学术学位委员会终审,决定授予李嘉琪等105名毕业生学士学位、萧智仁1名学生辅修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16日至3月2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教务处反映情况。
联系人:钟瑶璐
联系电话:0756-6846043
附件:2023年3月通过学士学位审核名单.xls
教务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