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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因疫情延迟返校学生相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02-12 文:来源: 阅读量:

全体师生:

2023年春季学期部分学生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为保证这部分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受影响,现将延迟返校学生的学习及教学相关业务办理作如下安排:

一、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

学生按照《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注册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返校报到注册,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延迟至第3至5周(3月6日-3月24日)才能返校的学生,须于3月5日前联系学院注册负责人(附件1),并说明延迟返校原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登记具体返校时间、联系方式等,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由注册负责人协助办理远程注册手续,学院注册负责人填写《延迟返校注册学生汇总表》(附件3)并提交至教务处。

开学5周(含)内不能返校的学生须办理休学,相关学生应及时联系所在学院协助办理休学手续。

2.学籍异动办理

无法按时返校办理休停学、退学、复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须在开学第1-2周联系学院教学工作联络人(附件4),并提交相应材料,由学院协助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

学生无特殊原因不按时返校注册,也不办理请假或其他学籍异动手续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二、课程教学

(一)课程补退选

教务系统将开放外网访问权限,学生3月5日前可登录教务系统自行补退选课。

(二)课程学习

学院教学工作联络人负责协调处理学生相关学业问题。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名单、学生课表,联系协调相关任课教师,收集任课教师联系方式及课程学习方式,提供给因疫情暂时不能返校学生,建立师生沟通渠道,并要求学生主动联系任课教师。学生延迟返校期间按正常上课记录考勤。

1.理论课学习

任课教师视课程特点,可选择为该部分学生提供相关教学资料或者录播视频,指导学生自学,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工具或超星教学平台开展远程教学。学生返校后,教师应重点注意此类学生的学习情况,加强辅导。

2.实践/实验课学习

由各个专业学院组织相关授课教师对该部分学生的实践课程教学工作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可按照既定课表安排,选择借助线上资源开出短期实践课程,学生返校后再恢复线下实践;或撰写相关论文、报告等方式替代相应的实践课时。

三、其它教学业务

学生若有上述未提及的其它教学相关业务办理疑问,可直接联系学院教学工作联络人反映处理。

 

教务处联系人:李林校  联系电话:3622726

附件:1.各专业学院注册负责人.xls

            2.家长知情同意书.docx

            3.延迟返校注册学生汇总表.xlsx

            4.各专业学院教学工作联络人.xls

教务处

                                      202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