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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进行2023届毕业生信息核对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9 文:来源: 阅读量:

各专业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我校于2022年10月8日-28日进行2023届毕业生信息核对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以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平台等处使用。此项工作关系到2023届毕业生学历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学生是否能够按期领取毕业、学位证书,请各专业学院认真落实,责任到人。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3届毕业生

二、信息核对工作的程序

1、数据核对阶段:10月8日-10月13日,各学院按照《2023届毕业生信息核对表模版》(附件1)由教务系统中导出学生信息,并组织学生按所要求字段逐一核对。信息核对无误的学生,本人签名确认(由他人代签的,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负)。如发现某字段有错误的学生,核对表上无需签名,但需填写《2023届毕业生信息变更申请汇总表》(附件2),由专业学院按专业汇总统计。

2、数据反馈阶段: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学生签名确认后的核对表及信息变更申请汇总表提交至教务处。

根据《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及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要求,涉及拼音ü(“吕”音或其他多音字的学生,需要将教务系统中导出的拼音与护照、港澳通行证等相关证件上的拼音进行核对。此拼音若错误,将直接影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相关信息,请务必重视。

如信息变更的字段为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则须学生本人于10月21日前携带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到教务处咨询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三、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程序

1202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为10月26日-10月28日,地点为图书馆报告厅。请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在本学院学生拍摄期间到场组织,并维持现场拍照秩序。

2、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费用为15元/人。学生自行登录缴费平台缴费,缴费时间为10月10日08:0010月20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同学将无法参与本次图像信息采集。本次未采集者需自行联系新华社各省分社(一般为省会城市)进行采集,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最迟于毕业前40个工作日交至教务处,由于个人原因未按时交照片以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发放者,责任由学生自负。

3、拍摄当天,学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前半小时到场,按照《202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排队签名拍照,签名后顺序不得任意调换,调换后造成的信息不符由学生本人承担。根据拍摄规范,请着有领衬衣进行拍摄(拍照背景为浅蓝色,请注意区分),禁止学生拍摄时化浓妆,符合规范者方可进行拍摄。

410月26日15:30-17:00及10月28日11:00-12:00为补拍时间,在正常时段无法拍摄的同学可在以上时段进行补拍,但切勿重复拍摄,重复拍摄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请同学们合理安排自己时间,务必按时、按组进行信息采集,并保证个人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准确,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四、其它事项

各学院将上述两项工作的负责人信息汇总后,填写《2023届毕业生信息核对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负责人联系信息表》(见附件4),于10月8日上午11:30前交教务处。

 

联系人:钟瑶璐  电话:0756-3622722  

办公地点:弘毅楼HD301

 

附件:

附件1:2023届毕业生信息核对表模版.xl

附件2:2023届毕业生信息变更申请汇总表.xl

附件3:202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xl

附件4:2023届毕业生信息核对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负责人联系信息表.xls

 

教务处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