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00号)要求,学校对符合规定要求办理转学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同意向广东省教育厅递交下列学生的个人转学申请材料,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1日至6月8日。若对下列学生(详见附件)的转学申请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教务处
联系人:钟瑶璐
联系电话:0756-3622722
EMAIL:jiaowuchu/__localbitzh.edu.cn
附件:申请转学学生情况.xlsx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教务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