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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 校内验收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2-03-05 文:来源: 阅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2018年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含2018 年立项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和粤教高函〔2017 〕170号文公布立项的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和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开展校内结题验收工作。经教务处初审、专家评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等环节最终确定同意“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探索与研究”教改项目等16项通过结题,“细胞生物学教学改革与应用”教改项目等3项暂缓通过结题,“民商法律实践”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等4项不通过结题,以上结果将上报省教育厅参加结题验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如下规定向教务处提出:

一、公示期:2022年3月5日至3月11日。

二、异议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提出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者的姓名、单位若需要保密的,请在异议材料中注明。

 

联系人:张楠    电话:3622730  马静娴  电话:3622729

附件 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校内结题情况一览表.xlsx

                                 教务处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