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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2-07-04 文:来源: 阅读量:

各专业学院(含中美国际学院、布莱恩特项目):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建设,现将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把选题关

各专业学院组建专家组开展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审核与修改工作。审核的范围是本学院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的每个题目,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是否体现综合训练的要求,选题的难易程度以及工作量是否合适,选题涉及的工作内容是否合适、是否有重复,选题文字表述有无问题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等。

各专业学院应切实做好审题工作,确定专家成员,确保题目质量,避免出现选题过大、空泛、不具备实用价值等问题。鼓励教师结合科研项目,学生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前期项目成果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工程类专业题目应主要来自工程实际,应多做设计类题目,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于审题发现的问题,各专业学院组织教师、学生进行修改,同时修订任务书。

各专业学院于1月7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审核与修改工作(含管理系统操作),并于1月7日前将本专业学院选题审核与修改工作情况总结报教务处。

二、严把诚信关

各专业学院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关于开展严厉查处毕业设计(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工作方案》(附件2)对学生开展学术诚信教育,广泛宣传毕业设计(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危害和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作假行为。对于认定参与购买、代写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指导教师发现其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应在答辩前及时反馈给所在专业学院。答辩结束后,若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被查出有买卖、代写行为,且在指导过程中履职不力的指导教师,按照教学事故相关条例追究其失职责任。

按照从严的原则,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必须低于30%(不含30%)。

三、严把评审关

各专业学院要加强评审和答辩环节。对于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为不及格者,不得进入评阅环节,取消其本次答辩资格,并按重做处理。对于评阅教师评定成绩不及格者,应按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待其合格后再安排答辩。答辩不通过者,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延期重新答辩。

除此之外,学生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答辩资格。

(一)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无故离开学校或指导教师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视同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规定时间1/3及以上者。

(二)毕业设计(论文)有较大错误或撰写格式不规范,经指出而未修改者。

(三)未通过学校组织的对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相似性检测者。

(四)答辩前发现有参与购买、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四、严把修改关

各专业学院在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时,必须在答辩结束后,留出充足的时间给学生修改论文。答辩委员会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把关者,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实际情况给出修改意见,学生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并形成最终稿,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上传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五、其他事项

学校将根据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抽检工作结果(结果单独发送),对外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较差的学院进一步提高抽检比例。各专业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严把以上四个关、抓好质量,对学生、教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教师了解掌握教育部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学校查处毕业设计(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工作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学校教务处将会同督导办对各专业学院落实本文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联系人:李晓南,马静娴 联系电话:3622731

教务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