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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正文
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04 文:来源: 阅读量:

各专业学院(含中美国际学院、布莱恩特项目):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学校将于近期抽取部分2022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对象

以全校2022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为基数随机抽取不低于12%的毕业设计(论文)作为检查对象,其中,2%-5%的毕业设计(论文)送校外进行检查。

本次抽检根据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外审结果,对2021年抽检结果不理想的学院提高了总抽检比例(附件1),并且将对2021年抽检结果中所指导论文评价为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抽取不少于1篇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校外检查。

检查稿件为本次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检查时间依据各专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及结果运用

校内检查由各专业学院组织,须于答辩前完成检查工作。校外检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检查结果中,单项评价指标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必须依据检查意见进行修改,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答辩。总体评价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必须依据检查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答辩。经修改仍达不到要求者,取消答辩资格。

三、其他事项

1.各专业学院根据检查结果要留出充足的时间给学生修改论文。

2.评审标准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质量评价表》(附件2)进行评价。

3.对本次抽检中总体评价为不合格的论文数在全校排名靠前的专业学院,学校将组织督导组进行督查,并在下一年检查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该专业学院的论文抽检比例。

4.专家组人选建议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以及学校优秀指导教师担任。

5.各专业学院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对学院内总体评价不合格论文的指导情况给予重点关注,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联系人:李晓南,马静娴 联系电话:3622731。

教务处

2022年3月31日